回头看到那颗好大的辣椒树。
李大歌忍不住就想先拍个照。
哪怕是不会发朋友圈,留着做个纪念也不错。
毕竟是这辈子第一次使用道术嘛!
伸手摸了下口袋,方才想起来。
陪了他四年的手机君,刚才已经粉身碎骨,鞠躬尽瘁。
得买手机了,李大歌头疼起来。
现在的手机市场,群雄争霸,连他这个完全没想过换新机的人都知道。
水果与菊花,维维和珀珀,打得不可开交。
甚至还有种他从没见过的超贵手机,名为天工,听说价格奇高,他的全部身家都买不起一部!
但是这些,都和他这个省钱专家无关。
办完了老人的后事,银行卡里只剩了四千元资产,这还是老人省吃俭用才留下的,这点钱,买个好点的手机都不够。
想了想,他正准备问下紫箫老弟有没钱借,却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虽然朋友该有通财之义。
但神仙家,也不一定有余粮啊!
他开口的话,紫箫多半会帮他弄点钱来花,毕竟他是神仙嘛。
如果是他的原因,逼着紫箫去做些来路不明的事弄钱?
那未免太不像话。
算了,走一步看一步吧。
郭小气说了,一条龙帮他注册了个直播间,咱就靠这个来挣钱!
就鲁智勇那小样儿,听说一个月也能挣不少钱呢。
我堂堂一个转世神仙,不比他强多了?
李大歌在柴房里七翻八找,弄出来一辆凤凰二八自行车,把气打足,再打来井水擦洗干净。
拍了拍座椅,手感还不错。
这还是他上高中时的坐骑。
镇上隔得比较近,但是不会有什么好手机买。
那都是些奸商!专门弄些杂牌机糊弄老人。
其实最理想的还是网购。
但是自己手机已经坏了。而且山里也没宽带网络。
他也只知道网购便宜,自己却没有买过。
心塞!
县城虽然直线距离只有四十公里,不过这是山区,一路行去,恐怕六十公里路程都有。
思来想去,李大歌还是决定去县城算了,毕竟他这也算是刚需。
去县城,就必须经过云府镇。
镇子就在山下,只是山路不大好走而已。
下山的路很顺利,一路上火花带闪电,半个小时就到达了镇上,骑了十五公里还有多。
技术仍在,宝刀不老啊!
李大歌大感自豪。
崎岖的山路,很多地方都是七弯八拐的,大多数山民都是推行,或者捏着刹车慢慢溜下去。
只有他这样的家伙,眼明手快,才能跑出这样的速度。
而且他还发现了神识的妙用。
戒指空间里那一堆的野果,就是证明。
隔着六七百米距离,他居然能把被神识扫描到的野果子,给收进自家戒指里。
小说里描写的都没这么夸张。
结果刚到镇上的主街,就碰到了熟人。
刚才电话里提到的鲁智勇和米梦琪,都出现在了云府镇的大街上。
一行人有四个,两男两女,正在和路边摊主买东西,顺便打听进云府山的路径。
云府山是一座很多地方都没开发过的山脉,占地面积有两百多平方公里。
山上一小半都归属于林场。
但还是有很多地方,荒无人烟,人迹罕至。
而且山里还有那种原始森林,就连大白天,都看不清楚里头动静。
太阳当空照,林中静悄悄。
内有猪狼鹿獾之类的野兽,甚至传闻连豹子都有,只是没有传说中的老虎。
由于不是旅游区,所以入山的路,必须得找镇上的人打听才行。
再次见到米梦琪,李大歌感觉得到,自己真的已经放下。
若是从前,在学校见到她时。
眼中的她,是那么光彩夺目,迷人至极,似乎无处不美。
而现在所看到的米梦琪,褪去了李大歌幼时心中,那个温柔老师的印象。
就变得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清秀美女。
以前见到她跟在鲁智勇的身边时,李大歌的心里,就如同喝了一大缸老陈醋一般,酸溜溜的不是滋味。
今天再次见到这样的场面,李大歌虽然还是有点心酸。
但是比之从前,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。
其实,也就是一夜之隔而已,米梦琪对他的吸引力,就从九十分直接降到了二十分以下。
“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新生吧!”李大歌暗道。
鲁智勇和米梦琪等四人正在问路,没有看见李大歌。
而李大歌也没想上前去打招呼。
平时米梦琪对他的态度,都是爱答不理的,何必去自讨没趣?
哥们可是神仙转世呢!
不要面子的吗?
摇摇头把米梦琪甩到脑后,蹬上他的老式二八,李大歌骑得飞快,上了去县城的道路。
这车可真是皮实啊!
他乐悠悠地吹起了口哨,完全没发现,自己踩的速度有点不对。
县道上,一辆辆小汽车被他给超了过去。
一个戴眼镜的司机拍了拍方向盘:“我去,我这四个轮子居然跑不过两个轮子!”
一名女司机差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:“我都快七十码了,还没辆自行车快?这家伙是国家比赛冠军吗?怎么可能这么猛?”
一个小伙子加油门追了上去,打开车窗冲他比了个大拇指:“哥们好技术!牛逼!”
李大歌才惊觉过来,自己忘乎所以了啊!
他回了小伙子一个笑脸,加大速度,又超了过去。
留下小伙子在风中凌乱。
这不合道理!
难道不应该和我打个招呼,再互相介绍,认识一下吗?
镇上到县城四十多公里的路程,在他均速接近七十的情况下,不到五十分钟就骑到了。
进城之后,他熟门熟路的去到银行,把钱全取了出来,再转道前往城东。
那里有一个小小的手机配件批发市场。
虽然只是路过了一次,但他那不差的记忆力,还是能记住位置的。
隔着市场还有几百米远时。
他神识竟然扫到,路边花圃边的草地上,有一个白色手机。
一个废塑料袋和一堆果皮,还有些纸屑盖在上面。
看起来,就象是一堆垃圾似的。
神识还真是好用呢!
要是就这么一眼看去,谁都会觉得,这是某个没公德心的家伙所扔的垃圾。
李大歌好奇的过去把手机捡了起来,还是个水果11,去年出的新款。
算了,日行一善嘛,等失主打电话来吧。
至于说把手机据为己有?
那可不好,哥们是要做大侠的。
哪怕以后要当神仙呢。
起码这几十年,还是要做好一个大侠。
李大歌的心思,已经不象大学时期了。
现在的他,变得对自己更有底气和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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