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那之后,胡国华投身行伍,凭借自身机灵劲儿,颇受赏识与重用。可彼时的世道,犹如一盘散沙,天下大乱,军阀混战不休。随便拉起百十号人,便能占山为王,割据一方。各方势力你争我夺,今日你将我覆灭,明日我又把你击败,鲜少有哪股势力能稳如泰山、长久存续。
胡国华追随的这支军阀队伍,本就根基浅薄,势力不大。果不其然,不出一年,在一场激烈的地盘争夺战中,便被另一路如狼似虎的军阀打得落花流水,溃不成军。部队里的士兵,死的死,逃的逃,七零八落。那位曾对胡国华有知遇之恩、大力提拔他的军阀头领,也在这场混战中不幸中弹,饮弹身亡。
兵败如山倒,胡国华无奈之下,只好灰溜溜地跑回了老家。可老家的那座破房子,早在岁月的侵蚀下坍塌了。他此次逃亡匆忙,身上分文未带,又已经连续两天没吃上一口饭,饥肠辘辘。偏偏要命的烟瘾此时也不合时宜地发作起来,毒瘾攻心,难受得他抓耳挠腮。实在没了办法,胡国华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,换得些许烟土和粮食,好歹解了这燃眉之急。
然而,胡国华心里明白,这点粮食和烟土,不过是杯水车薪,顶多能支撑三五天。吃光抽净之后,又该何去何从?就在他一筹莫展之时,突然想起那个曾附在白纸女人身上的亡魂所说的话:倘若哪天穷得走投无路了,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,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,里面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。
此时的胡国华,经过军旅生涯的洗礼,胆子比从前大了不少。在军队里,他从一个老兵油子口中听闻过许多盗墓的事儿。盗墓,在民间又被叫做“倒斗”,据说干这行要是得手了,便能一夜暴富,发上一笔横财。可这事儿风险极大,一旦被官府抓住,那可是要掉脑袋的死罪。
思来想去,胡国华没敢在大白天行动。等到一个毛月亮的晚上,他心一横,点上一盏风灯,扛起一把铁锹,硬着头皮朝着十三里铺的坟地走去。
(各位看官或许要问,什么是毛月亮?就是天上万里无云,可月光却黯淡无光,显得格外朦胧。如今我们都知道,这是一种名为月晕的气象现象,预示着天气即将变化,大概率要刮大风。但在那个年代的农村,哪有人懂得这些科学道理?有些地方的乡下人,就把这种月亮称作长毛毛的月亮。还有传言说,在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,正是孤魂野鬼最喜欢出来游荡的时候。)
好不容易赶到地方,胡国华先掏出身上带着的半斤烧酒,咕噜咕噜一饮而尽,试图借这烈酒壮壮胆子。
这天夜里,月冷星寒,阴森的阴风呼啸而过,发出如鬼哭狼嚎般的声音。坟堆间,一片片幽绿的磷火飘忽不定,仿佛是一只只诡异的眼睛在窥视着他。不时还传来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,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惊悚。手中的风灯被风吹得左右摇晃,灯光忽明忽暗,仿佛随时都会熄灭,让胡国华的心也跟着七上八下。
尽管刚灌下了半斤烧酒,可胡国华还是被这阴森恐怖的氛围吓得冷汗直冒。这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,那股热乎劲儿全顺着汗毛孔溜走了。
好在这是一片荒郊野坟,也不知是哪个朝代遗留下来的,四周荒无人烟。即便胡国华在这里大喊大叫,也不用担心被旁人听见。为了给自己壮胆,他扯着嗓子唱起了山歌,可会唱的歌实在有限,没唱几句就没词了。无奈之下,干脆唱起了平日里最熟悉的“五更相思调”和“十八摸”。
胡国华硬着头皮,战战兢兢地朝着坟地中央走去。终于,在那一大片荒坟野地的正中央,他看到了一座无碑的孤坟。这座坟在这一片坟茔之中,显得格外突兀,与众不同。
这座坟不仅没有墓碑,更为奇怪的是,那棺材并未如寻常般埋在封土堆下,而是竖着插在坟丘之上,露出了多半截。那棺材崭新崭新的,锃明瓦亮,显然是精心漆过,足足走了十八道朱漆。在残月那微弱的光辉映照下,泛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光芒,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吸引着胡国华。
胡国华心中暗自嘀咕:这棺材怎么这般摆放?真是邪门儿了,这里面指不定有什么古怪。不过来都来了,如果就这么空手回去,岂不是白跑一趟?没钱买吃的,早晚会饿死;没钱抽大烟,犯起烟瘾来也生不如死。与其那样窝窝囊囊地死,还不如痛痛快快拼一把,说不定还能有条活路。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,他奶奶的,今天就豁出去了,一条道走到黑!
主意已定,胡国华双手握紧铁锨,用力地将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。他本就是个被大烟掏空了身子的烟鬼,体力差得很,没挖几下,就累得气喘吁吁,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。
稍作休息后,他并没有急着开棺,而是坐在地上,伸手掏出身上带着的茯蓉膏,往鼻子里深深地吸了一点。鸦片的刺激让他的大脑瞬间兴奋起来,神经也亢奋了起来。
胡国华一咬牙,站起身,再次抄起铁锨,用尽全身力气,终于撬开了棺材盖子。这一看,棺材里面的尸体竟然是个美女。那面目栩栩如生,宛如活人一般,只是脸上的粉涂得极厚,两边脸蛋子上还用红胭脂重重地抹了两大块,在那惨白粉底的衬托下,活像是贴了两帖红膏药。她身上穿着凤冠霞披,大红丝绸制成的吉祥袍,竟是一身新娘子的装扮。
胡国华心里清楚,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他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。况且那个纸人让他来挖墓都过去这么久了,就算当时女尸刚入殓,到如今也该腐烂得不成样子了呀。难不成,她真的变成了传说中的僵尸?
但此时的胡国华,眼中早已被棺中女尸身上那闪闪发光的首饰所占据。那些金银宝石,在风灯昏黄的光线下,闪烁着诱人的光芒,仿佛在向他招手。还有放在女尸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得整整齐齐的银元,一筒一筒的,以及数都数不清的金条。
胡国华眼睛都红了,心里想着:这回可算是发大财了!他迫不及待地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佩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。可手刚伸出去,变故陡生!棺中的女尸突然手臂猛地一翻,如同一把铁钳般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腕。那力量大得惊人,钢钩一般的长指甲,一寸多长深深地陷入胡国华手腕的肉里,他拼命挣扎,却根本无法挣脱。
胡国华被抓得痛彻心肺,又疼又怕,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,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就在这时,女尸缓缓地睁开了双眼,从她的二目之中,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,犹如两把利刃,直直地刺向胡国华。胡国华被这目光触及,只感觉一股彻骨的寒意瞬间蔓延全身,冷得他全身不由自主地打颤,仿佛一下子掉进了冰窟窿里,就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。
女尸嘴角微微上扬,冷笑一声,说道:“你小子果然是个见钱眼开、财迷心窍的家伙。像你这种下贱之辈,只要有钱,是不是什么丧尽天良的事都肯做?我看你长着这心肝也没什么用,我就先替你收起来吧。”
胡国华一听,顿时吓得魂飞魄散,心里想着:这可如何是好?急忙说道:“不可……不可……”然而,女尸根本不容他分说,一把扯去他的衣服,用那长长的指甲,对着他的胸口猛地一划。只听“噗”的一声,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。女尸伸手一把抓住,血淋淋的心脏在她手中还在微微跳动,她看都不看,一口就吞到了嘴里,嚼都不嚼,就囫囵个儿地咽了下去。
胡国华惊恐万分,下意识地低头一看,自己的胸口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伤疤。奇怪的是,他竟然不觉得疼痛,只是意识越来越模糊,心中空空荡荡的,仿佛被抽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。他怎么也想不起来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,身体不受控制地趴在地上,对着那女尸连连磕头。
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,居高临下地冷冷看着胡国华,说道:“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傀儡了,只要你乖乖听话,我自然不会亏待你,荣华富贵少不了你的。你去给我找八八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,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。要是出了半点差错,我立马就要了你的狗命!”
此时的胡国华,早已被吓得六神无主,哪敢不听从她的吩咐。原来,这女尸竟是个百年尸魔。她为了躲避某种劫数,暂时被困在这片坟地,无法离开。于是便设计引诱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的人来挖坟,再威逼利诱他去抓无辜女子供自己活吃人心。只要她吃满了六十四颗女子的心肝,就算是大罗神仙下凡,也拿她没办法了。
胡国华连滚带爬,屁滚尿流地逃离了十三里铺坟地。刚才那一番恐怖的经历,让他吓得屎尿齐流。回到家后,他赶紧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。
他一边换裤子,一边心里想着:这回可真是惹上大麻烦了,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,上哪儿给这妖怪去找那么多女人?又隐隐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,可究竟是什么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,只知道那东西对自己非常非常重要。要是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,自己这条命可就彻底没了,这可该怎么办才好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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